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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6月28日获悉,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起草的《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管理规范》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,将于9月5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。

“标准地”指带着建设规划、能耗、环境、投资强度、亩产税收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。出让前,地块需完成“标准地”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、通电、通路、场地整平等前期开发和地质灾害、压覆矿产、环境影响、水土保持等区域性评估,实现企业“拿地就开工”。自2020年长葛市在我省成功挂牌出让首宗“标准地”以来,全省累计出让“标准地”880宗,出让土地面积7.54万亩,成交价款181亿元。

这次发布的管理规范提出,工业用地“标准地”全流程管理,包含按标做地、明标供地、服务与承诺、履标用地、对标管地5个主要环节。其中,在按标做地环节中明确提出,市、县人民政府在供应土地时,应制定“3+N+1”控制性指标体系,纳入土地出让条件,并在出让公告中一同发布。

“标准地”改革是我省推进以高质量为导向的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,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;有利于高效配置土地资源,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;有利于培育壮大产业集群,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同时,该管理规范的实施,填补了我省在“标准地”领域的标准空白。(记者李运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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